感謝您於本網站購物。為保障您的消費權益,並維持公平、合理的交易秩序,請您於下單前詳閱以下退換貨政策。本政策依據中華民國《消費者保護法》及相關法令訂定。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規定,消費者透過本網站購買商品,享有商品送達後七日內解除契約之權利,無須說明理由。
七日鑑賞期自商品送達簽收之次日起算,包含例假日。若您欲辦理退貨,請於七日鑑賞期間內透過本網站客服、電子郵件或訂單系統提出申請。
請注意,七日鑑賞期並非商品試用期。退回商品時,請保持商品、配件、贈品、發票、保固卡、說明文件、原廠包裝及外箱之完整。若商品有非檢查必要之使用痕跡、毀損、缺件、髒污、異味或包裝不完整等情形,本公司將依實際狀況與您聯繫處理,並保留依法請求回復原狀或必要費用之權利。
如需辦理退貨,請依下列方式提出申請:
為避免爭議,建議您在拆封與退回商品前,可拍照或錄影留存商品狀態。
本公司收到退回商品並確認商品狀態後,將依原付款方式辦理退款。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規定,本公司將於取回商品或收到退回商品之次日起十五日內,返還您已支付之商品價金。實際退款入帳時間,仍可能因信用卡公司、銀行或第三方支付機構作業時間而有所不同。
如原訂單使用優惠券、折扣碼、購物金、滿額折扣或其他促銷優惠,退款金額將依實際付款金額計算。若退貨後未達原優惠活動條件,本公司得依活動規則重新計算訂單金額。
若您收到的商品有下列情形,請於收到商品後儘速與本網站客服聯繫:
經本公司確認後,將協助您辦理換貨、補寄或退貨退款。若商品已售完或無法更換同款商品,本公司將協助辦理退款。
若因個人因素申請更換商品,例如尺寸、顏色、款式選擇錯誤,請先與客服確認商品庫存及可否換貨。相關處理方式將依個案及商品狀態辦理。
依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,下列商品或服務如已於商品頁、結帳頁或其他明顯位置事先告知,得不適用七日解除權:
前述商品雖不適用七日鑑賞期,但若商品本身有瑕疵、短少、錯誤出貨或其他依法可主張之權利,消費者仍得依相關法律規定辦理。
除依法不得限制消費者權利之情形外,若有下列情況,本公司可能無法受理退換貨,或需依商品狀態與您協議後續處理方式:
辦理退貨時,請一併退回原訂單所附之發票、贈品及相關附件。若發票或贈品未退回,可能影響退款作業或需自退款金額中扣除相應價值。
若您使用電子發票,本公司將依電子發票相關規定辦理折讓或作廢作業。
如您對退換貨流程有任何問題,請參考網站聯繫資訊與我們聯繫,我們會儘速協助確認並處理。